各学院(部),部门:
为充分调动各单位和教职工的积极性、主动性、创造性,大力营造实干争先、追赶跨越的良好氛围,加快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更大成效,根据《衢州学院学年突出贡献奖评选办法(修订)》(衢院〔2020〕33号)精神,决定开展2023-2024学年突出贡献奖评选工作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时限
2023-2024学年突出贡献奖评选时限为2023年9月1日—2024年8月31日。
二、申报时限
申报2023-2024学年突出贡献奖的团队、个人请于8月23日前将申报表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交至办公室秘书科(行政楼311)、电子版发办公室贾凯锋浙政钉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各学院(部)、部门要通知到位,积极做好申报工作,未按时限要求提交材料的原则上不予参评。
2.团队、个人申报的事迹简介要简洁精炼、突出要点。
3.各学院(部)、部门要对本单位申报团队及个人材料及资格进行初审,相关申报信息要在本单位公示3天,申报个人奖项中有合作获奖材料的须征得合作教师同意,无异议后将材料提交至办公室。
附件:1.衢州学院学年突出贡献奖评选办法(修订)(衢院〔2020〕33号)
2.衢州学院学年突出贡献奖申报表(团队)
3.衢州学院学年突出贡献奖申报表(个人)
附件1衢州学院学年突出贡献奖评选办法(修订)(衢院〔2020〕33号).pdf附件2衢州学院学年突出贡献奖申报表(团队).doc附件3衢州学院学年突出贡献奖申报表(个人)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