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衢州学院校长办公室关于做好本学期末、下学期初、寒假及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

浏览:283次 发布日期:2014年01月10日
 

衢州学院校长办公室关于做好本学期末、下学期初、寒假及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

 

各学院,行政各部门(单位):

为做好本学期末、下学期初、寒假及春节期间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一、本学期末工作安排

1.期末考试工作按教务处的安排执行。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《衢州学院考试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认真做好考务组织工作,进一步加强对师生的教风、学风和考风教育,严肃考纪,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。

2.寒假放假时间:2014年1月16日,学生放假;1月17日,教师放假;1月18日,机关行政人员、后勤人员放假。

 3.寒假前以部门为单位召开教职工会议,总结本学期工作,安排下学期初工作。

4.办公室安排好寒假期间行政值班工作。

5.放假前保卫处、后勤处、设备处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,整改安全隐患。

6.加强安全教育,教育学生假期注意交通安全,不乘坐超载、无证、无照等安全性能无保障的车辆;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和健康教育。

二、下学期初工作安排

1.开学时间:2014年2月17日(正月十八),机关行政人员、后勤人员报到;2月18日(正月十九),教师报到;2月19日(正月二十),学生报到;2月20日开始上课。

2.2014年2月19日前,各部门要召开本部门人员会议,布置新学期工作,检查各项开学工作准备情况,确保新学期各项工作正常开展。

三、对寒假及春节期间工作生活的几点要求

1.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,切实关心广大离退休人员和困难教职工的工作与生活。认真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慰问工作和困难教职工的帮扶工作,帮助解决实际困难,让他们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。

2.领导干部春节及寒假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,省委“28条办法”、“六个严禁”和市委具体操作办法精神,做好廉洁自律工作,坚决反对“四风”。按照省委教育工委、省教育厅《关于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作风的通知》和学校纪委相关通知等文件精神,切实抓好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。

3.加强师生的精神文明建设,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,过一个文明、祥和、平安的春节。

4.保卫处要做好假期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,加强门卫管理和校园巡逻。各学院要加强重要部位的值班工作,加强重要设备、危险物品的管理。

5.后勤处要注意假期留校师生的饮食安排,并加强假期特别是节日期间饮食安全检查,防止发生饮食安全事故。寒假期间,三楼食堂照常营业

6.切实做好值班工作。认真组织好寒假期间院领导和办公室人员的值班工作,安排专人值班,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尽职尽责,保证值班电话畅通。节日期间,领导同志在岗带班。遇有紧急、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,必须按照上级关于重大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,立即报告,不得延误。对于需要连续报告的事项,要及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理情况。寒假期间,学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保持通讯畅通,出省休假探亲等,要提前将外出时间、地点报办公室(电话:8015117)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衢州学院校长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4年1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