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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启用有关内设工作机构印章的通知

浏览:10次 发布日期:2024年04月19日

各学院(部)、部门:

  根据工作需要,依据市编委《衢州学院机构编制规定》(衢市编〔2024〕59号)、学校《内部工作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方案》(衢院党〔2024〕19 号),现刻制“衢州学院办公室”“衢州学院纪检监察室”“衢州学院组织部”“衢州学院统战部”“衢州学院宣传部”“衢州学院新闻中心”“衢州学院学生工作部”“衢州学院研究生工作部”“衢州学院人才工作办公室”“衢州学院采购管理办公室”“衢州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处”“衢州学院海外教育中心”“衢州学院校园建设处”“衢州学院省际合作发展研究院”“衢州学院外国语学院”“衢州学院创新创业学院”“衢州学院工程实训中心”“衢州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”“衢州学院终身教育中心”“衢州学院教师继续教育学院”等20枚印章,自本通知之日起启用。

  原“中共衢州学院委员会办公室”“衢州学院校长办公室”“中共衢州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(浙江省监委驻衢州学院监察专员办)纪检监察室”“中共衢州学院委员会组织部”“中共衢州学院委员会统战部”“中共衢州学院委员会宣传部”“中共衢州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”“衢州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”“衢州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”“衢州学院创业学院”“衢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”等11枚印章同时作废、停用。

  请相关学院(部)、部门派人在4月22日之前到学校办公室机要室领取新印章,并将作废印章同步清退至机要室。机构名称未发生变化的,原印章继续使用。

  特此通知。

 

  附:新印章样式

附件:新印章样式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