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衢州学院党委(校长)办公室关于做好期末、暑假及下学期初相关工作的通知

浏览:65次 发布日期:2020年07月13日

各学院、部门(单位):

暑假临近,为做好期末、暑假及下学期初相关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暑假放假时间

7月18日(星期六)。

二、下学期开学时间

9月11日(星期五),全体教职员工报到上班;9月12日(星期六)—9月13日(星期天),老生报到注册;9月14日(星期一),老生开始上课;9月23日(星期三)—9月25日(星期五),新生报到、始业教育;9月27日(星期天),新生开始上课。

三、有关要求

(一)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。各单位要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,继续严格执行上级及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,落实每日钉钉健康打卡、“日报告”“零报告”制度。提醒师生减少不必要的外出,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、不跨省域长途旅行、不参加集聚性活动。确需离开衢州市域的教职工,要履行审批报告手续。暑假期间校园继续执行准封闭式管理,外来人员非必须不得进入校园,非本校师生确需进入校园的,需经学校批准,并按校内师生防控规定执行。

(二)做好期末总结、暑期及下学期工作谋划。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召开教职工会议,全面总结本学期工作,安排暑假和下学期工作;在开学前要召开本单位教职工会议,布置新学期工作,检查开学工作准备情况,确保新学期各项工作正常开展。

(三)加快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。各单位要根据期末党政负责人会议工作部署,全面推进党的建设、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、服务地方、学科科研、申硕、教育教学、学生管理、学科竞赛、计财审计、实验设备、后勤保卫等相关工作,为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现和申硕发展目标推进打下坚实基础。

(四)做好教学管理和招生就业工作。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考试管理条例相关要求,认真做好期末考试后续工作,同时要做好下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和学生补考(缓考)工作。要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招生宣传咨询工作,高质量完成招生任务。贯彻党中央关于“六稳”“六保”工作要求,全力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。

(五)切实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。假前各单位要开展一次校园安全检查,重点排查实验室、食堂、商业街、学生公寓、图书馆等场所的安全隐患,针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治。要加强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,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使用的实验室,须经实资处审批并落实严格的安全措施。各学院要提醒学生离校前切断电源,关好水龙头、门窗,切勿在寝室存放贵重物品。保卫处要加强校园日常巡逻,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沟通,确保暑期校园安全稳定。

(六)做好假期餐饮相关工作。后勤管理处要安排好暑期留校师生的饮食工作,加强饮食安全检查,防止发生饮食安全事故。第一、二食堂经营至7月18日(星期六)中餐,7月18日(星期六)晚餐开始至开学前都由三食堂供应(早餐6:30-9:00,午餐10:30—12:30,晚餐16:30—18:30)。第一、二、三食堂在9月11日(星期五)恢复正常供餐。

(七)做好暑期学生教育管理工作。各学院放假前要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,重点做好“防交通事故、防火防盗防骗”安全教育和法制、健康教育,提醒学生不要在户外江河湖海中游泳;提醒学生注意假期交通安全,不乘坐超载、无证、无照等安全性能无保障的车辆;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有序开展社会实践等。暑期学生留校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执行,各学院要准确掌握留校学生情况,关心留校学生的学习与生活。

(八)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。要认真做好暑假期间校领导、办公室、后勤、保卫、学生公寓值班工作。如遇紧急、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,须按上级关于重大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,立即报告,不得延误。对于需要连续报告的事项,要及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理情况(按省教育厅要求,紧急情况需在1小时内报省教育厅,相关部门人员需在第一时间内报值班领导和分管领导,半小时内将基本情况报办公室)。为便于工作联系,请广大干部特别是中层正职干部假期保持通讯畅通。中层正职干部假期离开衢州,请提前向校长办公室值班人员告知去向(联系电话:8015117)。



衢州学院党委(校长)办公室

2020年7月13日